合规建议 01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要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措施时,或者通过民主程序合法确定,或者通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 02 疫情期间,鉴于大规模聚集性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不宜召开,用人单位可以选择通过向全体人员征询意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03 建议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1)制作《应对疫情员工工资协商确认单》提出全体员工减薪幅度,并承诺待生产经营好转后再调整薪资。 (2)降薪动议经征询全体员工意见后,获得绝大多数员工同意。这就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民主程序形式要求。 (3)调整薪酬的方案向工会发出《征询意见函》并取得了工会的同意,该行为就符合相关文件关于鼓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的规定。
来源:人社法律服务 朱国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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