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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 1 名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 (四)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六)专业条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经济学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 1 日止。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及能展示相关岗位能力特长的证件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发送到邮箱(fcqfgj@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防城区发改局工作人员”字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面试时间定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
体检 考核结束,根据相关考核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拟聘人员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
聘用管理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享受五险、工会福利等。 三、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0-2073723 联系人: 刘华莉 通讯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大院     附件: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 局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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